發布時間:2022-07-19 21:53:12 來源:甘藍蜘蛛畫家 作者:知識
老鷹
今年5月底,亮照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電商《關于開展“百家電商平臺點亮”行動的通知》要求,平臺內經營者應當在從事經營活動的平臺主頁面顯著位置,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。商家事如今,遮遮該通知發布一個月有余,掩掩媒體記者調查多家電商平臺發現,敷衍一些平臺內商家不僅沒在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,亮照就連鏈接標識也很難找到,電商要查看平臺內商家的平臺營業執照“有點難”。(7月12日《工人日報》)
眾所周知,商家事傳統的遮遮線下經營場所,商家營業執照正本等都要按規定懸掛在醒目處,掩掩以規范經營行為,敷衍保障消費者知情權、亮照監督權和選擇權。由于消費者不能親臨經營現場,網絡平臺內商家更應主動亮明營業執照和相關信息,以表明自己是合法合規的經營者。然而,即便在相關法規和上述通知要求下,仍然有一些網店不按要求公示營業執照等信息,還采取遮遮掩掩的手段,變相設置阻力逃避監督。
報道顯示,消費者要查詢平臺商家的營業執照“很費勁”,既要在商品展示頁面尋找商家名稱,點擊進入新頁面后要在“證照信息”對話框折騰一番,再點擊進入新頁面,最后輸入4位驗證碼才能查看證照信息。如果消費者視力不好、缺乏耐心、操作不熟,根本就看不到商家營業執照。不客氣地說,這根本不是商家主動“亮照”,而是對消費者進行種種折騰,只有通過曲折考驗的消費者才能看到證照。
出現這種情況,究竟是平臺設置有缺陷,還是商家有意為之?基本可以肯定的是,不管是誰的問題,大多是為了給消費者制造障礙,不想讓消費者看到商家證照信息。還有一種情況是,商家只是公示了免于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信息,并未按要求如實公示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、聯系方式等信息或鏈接標識,其目的也是逃避消費者監督。這些做法,顯然違反《電子商務法》等規定和上述通知要求。
當然,有個客觀原因是,上述通知5月底才下發,由省到市再到縣有一個過程。而且很多地方都是分階段實施的,動員部署時間在6月下旬,這多少會造成落實效果不盡如人意。如果在最后的評估總結階段仍存在上述問題,那就說明從平臺到商家,都想通過逃避監督達到不良目的。目前暴露的問題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是一種提醒,警惕部分商家心懷鬼胎不想真“亮照”。
如果商家證照合規、心懷坦蕩,完全沒有必要在“亮照”行動中遮遮掩掩給消費者設置阻力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這更凸顯出“亮照”“亮證”“亮規則”的必要性。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,每個市場主體只有規范經營,才能確保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,做大消費“蛋糕”助推經濟增長。所以,必須全面堅決落實相關法規和上述通知要求,對商家遮遮掩掩設置阻力影響監督的現象,應當采取相應治理措施。
筆者建議,首先給“三亮”(亮照、亮證、亮規則)行動制定強制性標準,減少消費者查看難度,限制頁面跳轉次數,讓證照信息直接出現在商家或商品主頁面醒目位置且字跡清楚,禁止輸驗證碼查看。其次,強化平臺主體責任。能否方便消費者查看證照信息主要取決于平臺后臺設計和把關。如果平臺違規,應依法查處發揮警示作用。再者,商家要把“三亮”視為展示自己形象和競爭力的機會,消費者也要通過理性選擇倒逼商家“亮照”。
漫畫/陳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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